日本在反对的声浪中通过《国旗损毁等处罚法案》

日本在反对的声浪中通过《国旗损毁等处罚法案》

惩罚损毁日本国旗行为的《国旗损毁等处罚法案》,日本时间17日上午在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,并以执政党及部分在野党多数赞成获得通过,正式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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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国旗损毁罪”的这项法律,由自民党、日本维新会、国民民主党和参政党共同向国会提交。《国旗损毁等处罚法案》第二条规定:

以足以使他人产生强烈不快或厌恶情绪的方式,公然损毁、移除或者污损国旗者,处二年以下拘禁刑或者二十万日元以下罚金。

部分在野党指出,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仍然较为模糊。此外,在此前举行的专家听证会上,也有专家认为,以意识形态问题定罪,可能侵犯日本宪法所保障的“表达自由”和“思想自由”。

即使是执政党人士,也有对此法表示不赞同的。6月30日,《国旗损毁等处罚法案》于在众议院全体会议上以多数赞成获得通过,并正式通过众议院审议。日本前外务大臣岩屋毅在表决前离开了会场,没有参与投票。他向记者表示:

“既然党已经决定支持该法案,作为党所属议员,我不会投反对票;但我也无法积极表示赞成,因此选择弃权。”岩屋还强调:“尊重国旗的意识应当是在自然环境中培养形成的,而不应依靠刑罚来强制实现。这一直是我的一贯主张。”他同时表示,希望参议院今后能够对该法案进行更加充分的讨论和审议。

在国会审议过程中,处罚对象界限是否明确成为讨论焦点。来自上述提出法案四党的议员在答辩时表示,动漫、漫画、游戏等创作作品中出现损毁国旗的情节,以及拍摄国旗被损毁的过程并在事后发布视频等情况,均不属于处罚对象。

代表反对立场发言的立宪民主党议员盐村文夏表示:

“尊重国旗的情感固然可贵,但我坚决反对通过刑事处罚来强制国民接受并受到约束的这项法案。该法案严重缺乏刑事法律规范所不可或缺的明确性,势必造成严重混乱,并可能侵害人权。”

日本首相高市早苗(自民党总裁)一直坚持推动设立“国旗损毁罪”。她早在2012年担任在野党议员时,就曾提出修改《刑法》,对损毁国旗行为设立刑罚(该法案后来废止)。去年10月,自民党与日本维新会签署的联合执政协议中,也明确写入了制定“国旗损毁罪”的内容。

这是自1999年《国旗国歌法》制定、正式确立“日之丸”为日本国旗、“君之代”为日本国歌以来,日本再次通过有关国旗的重要法律。当年的《国旗国歌法》是由小渊惠三内阁提出的政府法案(阁法);而此次“国旗损毁罪法”则是由自民党、日本维新会、国民民主党和参政党四个朝野政党共同提出的议员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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